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开展高新区2017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暨处方权资格
来源:成都高新区医学教育网发布时间:2017-08-04 10:17:19点击次数:0

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开展高新区2017年
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暨处方权资格考试通知
高新区各医疗机构:
为切实加强我区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,根据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、《处方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7年度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暨处方权资格考试,请各医疗机构按照通知要求,组织本机构(
已取得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)相关人员参加此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主题: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暨处方权资格考试
二、培训老师:西部战区空军医院 药剂科主任 卢海波
三、培训对象:
1.注册于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,且尚
未取得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;(附件1)
- 注册于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,即将办理或意向申请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,需求单位执业医师需开具此类处方权可参加培训考核,待印鉴卡发放后前来领取培训合格证。(附件3)
3.注册于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,
已取得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不参加培训考核,凭备案材料补发“高新区2017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合格证书”,15元/本。(附件2)
注:08月08号前回执参加培训人员(附件1)或补发合格证人员(附件2)(附件3)回执发送至邮箱:1136224631@qq.com;
四、时间安排:
2017年8月11日上午09:00-09:30签到
09:30-10:50培训
10:50-10:55休息
10:55-11:55考试
五、培训地点:高新区新义西街65号,高新区医学会二楼大会议室。
六、培训费用:100元/人,请参训人员提前准备好
现金,于培训前半小
时进行现场缴费。
- 需带资料:1、参训时带上一张两寸白底照片,照片背后写上单位、姓名。 2、黑色签字笔。
八、其他事项:
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此次培训报名组织工作,要求参加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、相应注册或资格证书。培训结束后将进行现场考核(笔试),考核通过的人员待成绩合格后颁发“高新区2017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合格证书”,同时,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将会发文,将相应通过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(补发合格证人员待成绩出来后统一发放)。
- 联系人:成都高新区医学会 刘胜 028-69990156
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
2017年08月03日
附件1
2017年度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人员回执
附件2
2017年度补发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合格证人员回执
附件3
2017年度
待取得印鉴卡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合格证人员回执